2011年巴中市法院檢察院系統(tǒng)公開考試錄(聘)用工作人員資格復審人員名單
中共巴中市委組織部
巴中市中級人民法院
巴中市人民檢察院
關于2011年巴中市法院檢察院系統(tǒng)公開考試
錄(聘)用工作人員資格復審公告
根據省委組織部、省高級人民法院、省人民檢察院《關于2011年全省法院檢察院系統(tǒng)公開考試錄(聘)用工作人員的公告》的規(guī)定,此次公開考試錄(聘)用工作人員工作已進入資格復審階段?,F就我市法院檢察院系統(tǒng)2011年公開考試錄(聘)用工作人員資格復審的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資格復審時間及地點
時間:2011年1月10日-11日(上午8:30-11:30,下午15:00-18:00)。
地點:巴中市中級人民法院政治部、巴中市人民檢察院政治部。
二、資格復審要求
參加資格復審的考生,應攜帶《四川省公開考試錄(聘)用公務員報考信息表》(貼上照片)、筆試準考證、身份證、畢業(yè)證、學位證(有學位要求的職位)、戶籍證明(明確了招收范圍的職位)、法律職業(yè)資格證書和招考單位要求的其他證書和手續(xù)原件及復印件參加資格復審。其中,特殊報考對象須具備以下手續(xù):
1.2011年高校畢業(yè)生須出具本人學生證(無學生證的,出具所在學校主管畢業(yè)生就業(yè)工作部門開具的有關院系及專業(yè)等情況的證明)。
2.新就業(yè)的企事業(yè)單位的高校畢業(yè)生,試用期(見習期)未滿參加本次招考的,須出具所在單位組織人事部門同意其報考的手續(xù)。
3.公安部門、監(jiān)獄勞教系統(tǒng)、國家安全部門、機要部門的人員,須按照干部人事管理權限出具所在單位或上級主管機關組織人事部門同意其報考的手續(xù)。
4.委培生、定向生須由原委培、定向單位出具同意報考的手續(xù)。
5.未滿5年最低服務年限的在職公務員,須由工作單位出具同意報考的手續(xù)。
6.國家有其他特殊規(guī)定的,從其特殊規(guī)定。
三、資格復審考生名單
見附件。
四、面試收費
按規(guī)定,資格復審合格的考生每人交面試費80元。
五、注意事項:
1、不能按時參加資格復審的考生,將按自動棄權處理。
2、考生在報名時所留聯系方式如有變化,請及時將新的聯絡方式告知巴中市中級人民法院、巴中市人民檢察院政治部。
電話:0827-5260560(法院) 0827-5280737(檢察院)
中共巴中市委組織部
巴中市中級人民法院 巴中市人民檢察院
二○一一年一月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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