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湖南公開考試錄用法院、檢察院工作人員公告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員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官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檢察官法》和中央組織部、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關于進一步加強地方各級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考試錄用工作的通知》(組通字[2004]50號)精神,現(xiàn)就2011年全省法院、檢察院系統(tǒng)公開考試錄用工作人員的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考計劃
全省計劃招考法院系統(tǒng)工作人員643名、檢察院系統(tǒng)工作人員451名。
|
地 區(qū)
|
計 劃
|
地 區(qū)
|
計 劃
|
地 區(qū)
|
計 劃
|
法院系統(tǒng)
|
省高院
|
5
|
邵陽
|
66
|
郴州
|
87
|
長沙
|
43
|
岳陽
|
34
|
永州
|
52
|
|
株洲
|
30
|
常德
|
56
|
婁底
|
23
|
|
湘潭
|
25
|
益陽
|
51
|
懷化
|
61
|
|
衡陽
|
52
|
張家界
|
12
|
湘西州
|
46
|
|
檢察院系統(tǒng)
|
省檢察院
|
7
|
邵陽
|
28
|
郴州
|
50
|
長沙
|
46
|
岳陽
|
29
|
永州
|
36
|
|
株洲
|
14
|
常德
|
36
|
婁底
|
18
|
|
湘潭
|
19
|
益陽
|
23
|
懷化
|
49
|
|
衡陽
|
54
|
張家界
|
19
|
湘西州
|
23
|
具體招考職位及條件可登陸湖南領導人才網(http://www.hnleader.gov.cn)、湖南法院網(http://hunanfy.chinacourt.org)、湖南省人民檢察院網站(http://www.hnjcy.gov.cn)查詢。市州以下法院、檢察院的招考職位和條件,還可見市州委組織部、市州中級人民法院、市州人民檢察院發(fā)布的公告或簡章。
二、報考條件
?。ㄒ唬┚哂兄腥A人民共和國國籍,政治合格,品行端正。
?。ǘ┠挲g在18周歲以上、35周歲以下(1975年4月13日至1993年4月13日期間出生)。報考司法警察、人民法院書記員等職位另有年齡要求的,以公布的職位條件為準。
?。ㄈ┚哂姓B男新氊煹纳眢w條件。
?。ㄋ模┚哂蟹下毼灰蟮奈幕潭群凸ぷ髂芰Α?br />
?。ㄎ澹┚邆鋽M任職位所需資格條件。
凡招考職位規(guī)定的資格條件,考生必須如實填寫。招考職位明確要求有基層工作經歷的,報考人員必須具備相應的基層工作經歷?;鶎庸ぷ鹘洑v是指在基層和生產一線工作的經歷,即在縣級(含縣級)以下黨政機關(含參照管理單位)、國有企事業(yè)單位、村(社區(qū))組織及其他經濟組織、社會組織等工作以及自主創(chuàng)業(yè)的經歷。在軍隊團和相當團以下單位工作過的經歷,可視為基層工作經歷。在全日制學校就讀期間參加社會實踐、實習、兼職等不能作為基層工作經歷。
報考職位要求有農村基層服務項目工作經歷的,是指報考人員為在湘服務期滿且考核合格的“選聘高校畢業(yè)生到村任職工作(在基層服務2年以上)”、“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特設崗位計劃”、“三支一扶計劃”、“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等在崗的四類項目服務人員。
以上基層工作經歷、農村基層項目服務經歷的計算時間,均以2011年8月31日為截止日期,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計計算。
(六)符合公務員主管部門規(guī)定的其他條件。
凡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人員和被開除公職的人員,在各級公務員公開招考中被公務員主管部門認定有舞弊行為的人員,現(xiàn)役軍人,試用期內的公務員,被辭退未滿五年的公務員,在讀的非應屆畢業(yè)生,以及有法律規(guī)定不得錄用為公務員的其他情形的人員,均不得報名。報考人員不得報考與招錄機關公務員有公務員法規(guī)定應當回避情形的職位。試用期滿已轉正但未滿最低服務年限(五年)的在職公務員,須經所在單位同意并出具相關證明方可報考。
2011年高校畢業(yè)生必須在2011年7月31日前取得職位要求的畢業(yè)證書、學位證書等,并憑證書辦理錄用手續(xù);其他人員必須在面試資格復審前取得職位要求的有關證書原件。超過規(guī)定時間未取得有關證書的,不予錄用或不得進入下一步考錄環(huán)節(jié),責任由本人自負。司法考試成績單不視為取得《法律職業(yè)資格證書》(大學本科應屆畢業(yè)生憑通過司法考試的成績單和司法部門證明可視為取得《法律職業(yè)資格證書》)。
三、報名及資格初審
?。ㄒ唬﹫竺麜r間。2011年4月13日至20日。
(二)報名方式。采用網絡方式報名,報名網站為湖南領導人才網(http://www.hnleader.gov.cn),按照網上報名系統(tǒng)的步驟進行。每名報考人員只能報考一個職位。報考者不得使用新、舊兩個身份證同時報名,報名與考試時使用的身份證必須一致。報考者如隱瞞有關情況或提供虛假材料,取消其錄用資格,所產生的后果由本人承擔。
(三)資格初審。資格初審工作分別由省、市州中級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負責,初審時間為4月15日至22日。根據報考者填報的材料、照片,嚴格對照職位要求,在網上進行資格初審,并在報考者報名后的3個工作日內提出審查意見。對符合報考條件的,不得拒絕報名;對審查不合格的,應說明理由;對照片質量不符合要求的,應提示考生重新上傳照片。對通過資格初審的人員,各市州應下載并打印考生報名信息,供資格復審和考察時使用。資格初審合格的,不得改報其他職位。資格審查工作貫穿公招全過程,在任何階段發(fā)現(xiàn)考生有不符合職位要求情形的,取消錄用資格,所產生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擔。
?。ㄋ模┚W上繳費。初審合格的考生,應及時登錄網站的相關頁面繳費,網上繳費的截止時間為4月24日。筆試考務費兩科共計100元,有加試專業(yè)科目的共計150元。網絡報名成功后未在規(guī)定時間內繳費者,視為自動放棄。
按照國家和省里有關規(guī)定,享受國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鎮(zhèn)、農村家庭考生,農村絕對貧困家庭考生,父母雙亡、父母一方為烈士或一級傷殘軍人且生活十分困難的家庭考生,憑《低保證》或縣市區(qū)人民政府民政部門出具的特困證明,于2011年4月23日到省委組織部領導干部考試與測評中心(地址:長沙市韶山北路20號省委招待所1076號房,咨詢電話:0731—82218504)辦理減免費用手續(xù)??忌丛谝?guī)定時間內辦理減免費用手續(xù)的,視為自動放棄減免資格。
?。┐蛴士甲C。報名成功的考生,于2011年5月4日至6日從網上報名系統(tǒng)打印本人準考證。
每個職位錄用計劃數與報考人數的比例不得小于1:5,達不到比例的,相應調整錄用計劃數。部分邊遠貧困地區(qū)個別特殊職位達不到開考比例的,經省委組織部批準,可適當降低開考比例。
四、考試及資格復審
考試分為筆試和面試。考試總成績按100分計算,其中:筆試成績占60%,面試成績占40%。
?。ㄒ唬┕P試
1、筆試時間及地點。筆試時間為2011年5月7日,法院聘任制書記員職業(yè)技能測試為5月8日。具體時間及詳細地點見《準考證》。
2、筆試科目。報考審判業(yè)務(含執(zhí)行人員)、檢察業(yè)務的,考行政職業(yè)能力測驗、申論、專業(yè)知識三科;按30%、30%、40%的比例合成筆試總成績;
報考法院聘任制書記員職位的,考行政職業(yè)能力測驗、申論、職業(yè)技能測試三科,職業(yè)技能測試合格后,行政職業(yè)能力測驗、申論按50%、50%的比例合成筆試總成績;
報考綜合文秘等其他職位的,考行政職業(yè)能力測驗、申論兩科,按50%、50%的比例合成筆試總成績。
3、筆試原始成績公布。筆試各科成績于2011年5月底在湖南領導人才網公布。若考生對自己的成績有疑問,可登陸湖南領導人才網申請查分。查分結果將及時在網上公布。
4、筆試折合總成績公布。筆試折合總成績及排名于6月上旬由各市州中級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公布,考生也可通過湖南領導人才網查詢。
5、劃定最低合格分數線。根據考試結果,劃定筆試成績最低合格分數線。
本次考試不指定考試復習用書,不舉辦也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考試輔導培訓班。行政職業(yè)能力測驗、申論科目考試范圍以《湖南省2010年公務員錄用考試大綱》為準。行政職業(yè)能力測驗包括言語理解與表達、常識判斷(主要為法律知識運用)、數量關系、判斷推理和資料分析;申論考試主要是測查考生閱讀理解能力、綜合分析能力、運用理論知識解決實際問題的能力以及文字表達能力。
報考審判業(yè)務、檢察業(yè)務職位的,專業(yè)知識考試主要測試憲法、刑法、民法、行政法、刑事訴訟法、民事訴訟法、行政訴訟法、法學基礎理論等知識。法院聘任制書記員職業(yè)技能測試主要測試考生用普通電腦或亞偉速錄機打字的速度,包括定時看文章打字、聽錄音打字二部分,測試時間均為15分鐘,測試成績各占50%;要求電腦打字速度80字/分鐘以上,亞偉速錄120字/分鐘以上,職業(yè)技能測試按標準折算為百分制,80分以上為合格。
?。ǘ┵Y格復審
資格復審工作由市州委組織部和市州中級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具體負責。根據考生折合后的筆試總成績,在筆試合格人員中,按照3:1的比例要求,從高分到低分依次確定進入資格復審人員名單。
報考司法警察職位的人員,在筆試結束后,由相關市州委組織部和市州中級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組織體能測試,體能測試合格者方能參加資格復審;報考有民族語言要求職位的人員,在筆試結束后,由相關市州委組織部和市州中級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組織進行民族語言測試,測試合格者方能參加資格復審。
考生在接到資格復審通知后,應攜帶身份證、畢業(yè)證、學位證(有學位要求的職位)或和招考單位要求的其它證書和手續(xù)原件及復印件參加資格復審。應屆畢業(yè)生在資格復審時尚未取得畢業(yè)證、學位證的,需提供所在學校出具的相關證明;農村基層“四類”項目服務考生還須提供屬于“四類”項目服務人員的有效證明材料。
?。ㄈ┟嬖?br />
資格復審合格者,進入面試;需遞補的,經公務員主管部門同意后按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確定遞補人選,并進行資格復審。面試工作由各市州委組織部負責組織,在資格復審完成后進行,時間另行通知。
五、體檢及考察
?。ㄒ唬w檢
面試后,根據錄用職位及名額,在參加面試考生中,按照考生的考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考試總成績相同的,以筆試總成績高低確定名次;筆試總成績相同的,先后以《行政職業(yè)能力測驗》、《申論》成績高低的順序確定名次)等額確定進入體檢、考察的人選。體檢由市州委組織部和市州中級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具體組織實施,在指定的縣級以上綜合性醫(yī)院進行。
體檢的項目和標準:一般職位的體檢按照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衛(wèi)生部《關于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的通知》(人社部發(fā)[2010]19號)執(zhí)行。其中審判業(yè)務、檢察業(yè)務職位的考生,要求肢體健全,無色盲、斜視、內斜視。
司法特警和司法警察職位的體檢按照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衛(wèi)生部、國家公務員局《關于印發(fā)〈公務員錄用體檢特殊標準(試行)〉的通知》(人社部發(fā)[2010]82號)及人民警察職位體能測評項目和標準執(zhí)行(人民警察職位新的體能測評項目和標準出臺之前仍按原標準執(zhí)行,新標準出臺后按新標準執(zhí)行)。
體檢時間原則上安排在面試結束后的3日內進行。招考單位或考生對體檢結論有疑問的,可提出復檢要求。復檢要求應在接到體檢結論通知之日起3日內提出,復檢只能進行一次,并以復檢結果為準。
?。ǘ┛疾?br />
考生體檢合格后,各用人單位應及時進行考察。
因體檢、考察不合格出現(xiàn)的缺額,經公務員主管部門同意后,可依次遞補。體檢、考察遞補分別只進行一次。
六、公示
經體檢、考察合格的人員,由省委組織部、省高級人民法院和省人民檢察院進行公示。公示內容包括擬錄用人員姓名、性別、準考證號、畢業(yè)院校(或原工作單位)、專業(yè)、考試成績、擬錄用職位,并公布相關監(jiān)督舉報電話。公示期間接受社會舉報,期限7天。舉報者應以真實姓名反映問題,并提供必要的調查線索。
擬錄用人員名單公示7天后,沒有反映問題或反映問題但不影響錄用的,按程序辦理錄用手續(xù);對反映有嚴重問題并查有實據的,不予錄用;對反映有嚴重問題,但一時難以查清的,暫緩錄用,待查清后再決定是否錄用。
七、錄用審批及試用期
考試、體檢、考察并經公示合格者,由市州委組織部會同市州中級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匯總錄用名單,經省高級人民法院、省人民檢察院審核后,報省委組織部審批。經批準錄用的人員,由省委組織部發(fā)錄用通知,并由招考單位通知錄用者。
被錄用的人員憑錄用通知辦理有關手續(xù),按照單位通知的時間報到。超過規(guī)定時間不報到者,取消錄用,并在三年內取消其再報考公務員的資格,該職位的錄用名額不再遞補。
在本次錄用審批手續(xù)辦理前,考生被其他機關新錄用為公務員(以用人單位通知的時間為準)的,本人應主動終止參加本次考錄,招考單位不予錄用。
新錄用的公務員,試用期為一年。試用期滿,經用人單位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任職,并辦理公務員登記手續(xù)。試用期間有嚴重違紀違法行為或試用期滿考核不合格的,取消錄用。
八、紀律與監(jiān)督
本次考試錄用工作嚴格按照公務員考試錄用的有關規(guī)定進行,接受人民群眾和社會輿論的監(jiān)督。
九、本公告由省委組織部、省高級人民法院、省人民檢察院負責解釋。
十、招考工作查詢電話
省委組織部公務員管理辦公室0731—82689102(政策咨詢),省委組織部領導考試與測評中心0731—82218504(考務組織)。
省高級人民法院政治部0731—82206383
省人民檢察院政治部0731—8473263984732644
長沙市:0731—85798284法院),8862824588628247(檢察院)
株洲市:0731—28109169(法院),2810816528108248(檢察院)
湘潭市:0731—58553268(法院),58514613(檢察院)
衡陽市:0734—8893136(法院),8850146(檢察院)
邵陽市:0739—5269041(法院),5635042(檢察院)
岳陽市:0730—8840623(法院),8887593(檢察院)
常德市:0736—7761028(法院),7794263(檢察院)
益陽市:0737—4380248(法院),6100715(檢察院)
張家界市:0744—8283809(法院),8223957(檢察院)
郴州市:0735—2178692(法院),2280037(檢察院)
永州市:0746—6667536(法院),6370100(檢察院)
婁底市:0738—8261404(法院),8315862(檢察院)
懷化市:0745—2733185(法院),2714626(檢察院)
湘西自治州:0743—8756379(法院),8531281(檢察院)
中共湖南省委組織部
湖南省高級人民法院
湖南省人民檢察院
2011年4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