桑植縣廣播電視臺公開招聘公告
根據《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規(guī)定》(人事部令第6號)、《湖南省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試行辦法》(湘人社發(fā)〔2011〕45號)及《關于印發(fā)〈張家界市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實施細則〉的通知》(張人社發(fā)〔2014〕70號)精神,經縣委組織部部務會同意報市委組織部核準,2015年決定面向社會公開招聘記者兩名。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則
公開招聘工作堅持貫徹“公開、平等、競爭、擇優(yōu)”的原則,嚴肅招聘紀律,嚴格秉公辦事,嚴禁弄虛作假、徇私舞弊。
二、招聘計劃
2015年計劃公開招聘記者兩名。具體招聘計劃、招聘崗位、報考職位要求見《桑植縣2015年廣播電視臺公開招聘人員計劃與職位表》(附件1)。報考職位要求中“以上”“以下”均包括本層次要求。本次公開招聘相關事宜可以通過以下網站查閱:
桑植縣公眾信息網(http://www.sangzhi.gov.cn/);
桑植黨建網(http://www.sangzhi.gov.cn/szdjw/);
桑植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http://szrsj.sangzhi.gov.cn/index.asp)。
三、報名
(一)應聘人員必須具備下列基本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
3.年齡18周歲以上、35周歲以下(即在1979年7月16日至1997年7月15日期間出生);
4.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職業(yè)道德;
5.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6.具備大專以上學歷。
下列人員不得報考:
1.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人員和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
2.在各級公務員考錄、事業(yè)單位招聘中被認定有舞弊等嚴重違反錄用、聘用紀律行為尚在禁考期限內的人員;
3.現役軍人;
4.公務員被辭退未滿5年的人員;
5.錄用、聘用后與服務單位約定的最低服務年限未滿的公務員、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
6.法律規(guī)定不得聘用為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的其他情形的人員;
7.報考人員不得報考聘用后即構成回避關系的招聘崗位。
(二)報名方式、時間及地點
報名方式:現場報名
現場報名流程:考生下載《桑植縣廣播電視臺公開招聘人員報名表》二份(附件2)→在每份報名表上如實填寫個人信息(用黑色鋼筆或簽字筆手寫)→粘貼個人照片(準備近期免冠一寸正面證件照3張,其中二張分別粘貼于二份報名表“相片”處,另一張背面寫上報名號和姓名后上交報名工作人員)→持填寫個人信息并粘貼好照片的報名表及報名要求中需提交的證件資料,到縣廣播電視臺人事教育部進行報考資格初審→報考資格初審合格的,由負責資格初審的工作人員在報名表意見欄簽字確認、收取兩張報名表及需提交的其他材料→報名成功。
現場報名時間:2015年7月13日至7月15日(上午8:00至12:00,下午3:00至6:00)。
報名地點:桑植縣廣播電視臺人事教育部。
(三)報名要求
現場報名時,報考人員須提交本人學歷證書、有效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近期免冠同底一寸照片3張和報名表。未取得畢業(yè)證書的應屆高校畢業(yè)生,須提供由學校畢業(yè)生就業(yè)指導部門簽署意見的畢業(yè)生就業(yè)推薦表(2015年9月30日之前不能提供相應畢業(yè)證書的不予聘用)。
考生報名時提交的各種證件、資料及填寫的信息必須真實準確有效??忌峁┑?/span>證件材料或信息不實的,取消本次報考資格??忌鷤卧鞂W歷證書及其他有關證件證明騙取考試資格的,取消本次考試資格并按照有關規(guī)定進行處理。
報名與考試、體檢時所使用的身份證必須前后一致。否則,不能參加考試和體檢。對報考人員的資格審查包括報名時資格初審、面試前資格復審、聘用時資格終審,并貫穿考試聘用工作全過程。資格初審不合格,不得參加筆試;資格復審不合格,不得參加面試;資格終審不合格,不予聘用。
四、考試
(一)筆試
1、內容:主要測試擬聘崗位專業(yè)知識,試卷總分100分,時量120分鐘。
2、時間:2015年8月18日9∶00-11∶00。
3、地點:以準考證上確定的地點為準。報考人員需于2015年8月14日8:00至12:00到縣廣播電視臺人事教育部領取準考證。
崗位報名人數與該崗位招聘計劃的比例不得低于3∶1。達不到3:1比例的,核減或取消招聘計劃并公告。
報考人員符合中共湖南省委組織部印發(fā)的《湖南省選聘高校畢業(yè)生到村任職工作實施細則》(湘組發(fā)〔2009〕5號)統一規(guī)定的政策加分條件的,經相關部門核準后加分按規(guī)定計入筆試成績(工作經歷計算截止2015年9月30日)。同時符合幾個加分條件的按照最高一項條件加分。考生應當在2015年8月14日下午6:00前將相關部門核準的加分原件(附件3)報縣委組織部干部一組(縣委辦公樓三樓)匯總,過期不予受理。
(二)面試
在報考同一崗位人員中根據筆試成績(含政策性加分)由高分到低分按參加考試人數與計劃聘用人數2∶1的比例確定參加面試對象,若最后有多名相同成績者,則一并進入面試。
招聘崗位參加面試人員達不到2∶1比例,核減該崗位招聘計劃組織面試或不再組織該崗位面試。
面試分值為100分。面試采取結構化面試方法進行。
面試由縣委組織部會同縣廣播電視臺共同組織實施。
面試前進行資格復審。凡有關材料主要信息不實,或不符合報考職位要求的,由縣廣播電視臺報縣委組織部批準,取消該報考人員參加面試的資格。
報考人員因特殊原因明確放棄面試資格(以考生放棄面試資格書面申請為準)或資格復審未通過的,按該崗位筆試成績從高到低的順序依次遞補面試人員。
(三)成績合成
考試綜合成績按以下方式計算:
考試綜合成績=(筆試成績×60%+政策性加分)+(面試成績×40%)。
筆試、面試、綜合成績均直接保留小數點后三位數,不進行四舍五入。
五、體檢和考核
面試結束后,根據考試綜合成績從高到低(綜合成績相同的,按筆試成績排名)的順序,按招聘計劃等額確定進入體檢和考察的人選。體檢工作由縣廣播電視臺負責組織實施。體檢標準參照《關于印發(fā)<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的通知》(國人部發(fā)〔2005〕1號)、《關于印發(fā)<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的通知》(國人廳發(fā)〔2007〕25號)和《關于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的通知》(人社部發(fā)〔2010〕19號)執(zhí)行。
對體檢結論有異議者,可在知道體檢結論起3個工作日內,向縣委組織部書面提出復檢要求。復檢只針對有異議的項目進行,且只能復檢一次,體檢結果以復檢結論為準。
考察由縣委組織部會同縣廣播電視臺共同組織實施??疾熘攸c是對報考人員的思想政治表現、道德品質、業(yè)務能力、工作實績等進行考察,并對其報考資格進行復查。
體檢和考察不合格的應聘人員,不予聘用。招聘單位根據空缺名額,報縣委組織部審核同意后,按照應聘同一崗位考試綜合成績,可依次等額遞補參加體檢和考察,遞補不得超過兩次。
六、公示與聘用
按考試、體檢、考察結果擇優(yōu)提出擬聘人員名單,報縣委組織部審查。審查合格的擬聘用人員名單,由縣委組織部在桑植縣公眾信息網統一組織公示,公示期為7個工作日。公示無異議的擬聘人員,報市委組織部備案,方可辦理聘用手續(xù)。聘用審批后放棄聘用資格的,不再進行遞補。
新聘人員按照事業(yè)單位人事管理有關要求,簽訂聘用合同并按規(guī)定約定試用期,為被聘人員辦理工資等相關手續(xù)。試用期滿考核合格的,按崗位設置管理相關要求,聘用在相應的崗位;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七、紀律規(guī)定
公開招聘工作全程接受縣紀委(監(jiān)察局)的監(jiān)督。報考人員在考試的各個環(huán)節(jié),不得弄虛作假,不得違紀違規(guī)。對替考、圍考、考試作弊等違紀違規(guī)行為,將視其情節(jié)輕重予以處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八、特別提示
(一)報考人員參加筆試、面試和體檢時,必須同時攜帶準考證和有效身份證,缺少任一證件原件的不得參加筆試、面試和體檢。
(二)報考過程中有關調整、補充等事項均在桑植縣公眾信息網(http://www.sangzhi.gov.cn/)公告,敬請廣大報考人員關注。
(三)請報考人員報名時留下可靠的聯系方式(手機和固定電話),并確保通訊暢通。否則,因無法與報考人員取得聯系所造成的后果,由報考人員自行負責。
(四)本次招聘考試不指定考試復習用書,不舉辦也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考試輔導培訓班,敬請廣大報考人員提高警惕,切勿上當受騙。
九、本次公開招聘相關政策由桑植縣委組織部和桑植縣廣播電視臺負責解釋。
報考咨詢電話:廣播電視臺(0744-6223788)
監(jiān)督舉報電話:0744-6233232(桑植縣委組織部干部二組)
十、本公告未盡事宜,按國務院令第652號、原人事部令第6號、湘人社發(fā)〔2011〕45號和張人社發(fā)〔2014〕70號文件執(zhí)行。
附件下載:
中共桑植縣委組織部
2015年7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