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進一步優(yōu)化湘西自治州人才隊伍結構,促進湘西州經(jīng)濟社會科學跨越發(fā)展,加快富民強州步伐,州委人才工作領導小組研究決定,2016年公開引進149名高層次人才安排到州、縣市事業(yè)單位(含教育、衛(wèi)生單位)工作,現(xiàn)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引進對象及條件
(一)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權利;
(二)擁護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具有良好的職業(yè)道德和能力素質;
(三)熱愛湘西,吃苦耐勞,有奉獻精神;
(四)具有普通高校全日制博士、碩士畢業(yè)學歷學位的研究生(國家定向培養(yǎng)的“少數(shù)民族高層次骨干人才計劃”研究生限湘西自治州非在職畢業(yè)生),湘西自治州各級機關、事業(yè)單位和國有企業(yè)在職人員不屬于引進對象;
(五)年齡在35歲以下(1981年1月1日后出生),對急需緊缺特殊人才年齡可適當放寬;鄉(xiāng)鎮(zhèn)(街道)引進計劃的專業(yè)要求,可適當放寬。
(六)符合引進崗位所需的相關要求。
(七)身體健康,符合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二、引進崗位
見《湖南省湘西自治州2016年事業(yè)單位公開引進高層次人才崗位一覽表》(附件1)及《湖南省湘西自治州2016年教育醫(yī)衛(wèi)類事業(yè)單位公開引進高層次人才崗位一覽表》(附件2)。(見文末)
三、引進程序及辦法
(一)報名及資格審查
1、報名時間:2016年7月28日至8月28日(休息日及節(jié)假日除外)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
2、報名方式:采取現(xiàn)場報名和電子郵件報名兩種方式。
(1)現(xiàn)場報名人員,在規(guī)定時間內攜帶本人身份證、學歷學位證書原件及復印件、本人《報名登記表》(見附件3)、本人近期二寸正面免冠彩照3張,到湘西自治州委組織部人才工作科(湖南省吉首市人民中路5號州委辦公樓三樓)報名。
(2)電子郵件報名人員,在規(guī)定時間內將本人《報名登記表》(見附件3)發(fā)送至xxzrck@163.com,并在報名截止前撥打電話0743—8561837確認,領取準考證時需提供本人身份證、學歷學位證、報名登記表(貼本人近期二寸正面免冠彩照3張)原件及復印件。
《報名登記表》可到湖南領導人才網(wǎng)(http://www.hnleader.gov.cn)、湘西自治州人民政府網(wǎng)(http://www.xxz.gov.cn)、湘西黨建網(wǎng)(http://www.xxzdjw.com)、湘西州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wǎng)(http://rsj.xxz.gov.cn)、湘西網(wǎng)(http://www.xxnet.com.cn/)公布的本簡章附件中下載。
報考人員只能填報一個崗位,所報考崗位因未達到開考比例不開考的,該崗位報考人員可改報其他符合資格條件的崗位。州外在職人員報考的需提供單位相關證明。對尚未取得學歷學位證書的應屆畢業(yè)生、尚未取得教育部學歷認證的留學生可憑學校證明材料報名,參加相應考試程序應試,但進入考察程序時必須提交相應學歷學位證、教育部學歷認證書及報考崗位要求的其他證書原件。凡是在2016年9月30日前無法提供學歷學位證、學歷認證書及報考崗位要求的其他證書的取消招聘資格。
3、資格審查:報名截止后,州委人才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組織相關單位對報考人員進行資格初審并在網(wǎng)上公布初審結果。資格審查貫穿公開引進全過程,報考人員須在《報名登記表》中真實準確填寫個人信息,若發(fā)現(xiàn)不符合報考條件或《報名登記表》信息填寫不實、弄虛作假的,取消招聘資格。
報考人員在報名前請認真閱讀本簡章及相關崗位各項報考條件,選擇報考本人符合條件的崗位,報名截止后審查發(fā)現(xiàn)不符合報考崗位資格條件的不得改報其他崗位。
(二)考試
1、事業(yè)單位公開引進全日制博士、碩士研究生只進行面試。面試由州委人才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按相關程序規(guī)定要求組織命題并實施,主要測試應試者在能力素質、專業(yè)知識運用、個性特征等方面與引進崗位適應程度。
2、教育、醫(yī)衛(wèi)類單位公開引進全日制博士、碩士研究生考試由相應行政主管部門組織用人單位單獨實施。
3、同一崗位根據(jù)1:3確定開考比例。達不到開考比例的,對急需緊缺專業(yè)的崗位是否開考,由州委人才工作領導小組研究決定。
(三)體檢
按照同一崗位計劃招聘人數(shù),根據(jù)面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等額確定體檢對象。如有體檢不合格或自動棄權的,按該引進崗位的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體檢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執(zhí)行,由州、縣市委人才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分級組織實施。
(四)考察
對體檢合格對象的考察,由州、縣市組織、人社部門和用人單位分級組織實施,如有考察不合格或自動棄權的,按該引進崗位的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只進行一次遞補)進行體檢和考察。
(五)審批
考察合格者即為擬招聘對象。擬招聘對象面向社會公示7天。公示期滿無異議的,按有關規(guī)定辦理相關手續(xù)。
四、紀律與監(jiān)督
公開引進高層次人才工作堅持“公開、平等、競爭、擇優(yōu)”的原則,嚴格遵守干部人事工作紀律,嚴格履行工作程序,報名資格審查情況和面試、體檢、招聘等結果進行公開公示,全程接受社會監(jiān)督。
監(jiān)督電話:
湘西自治州紀委信訪室:0743-8561735
湘西自治州委組織部干部監(jiān)督科:0743-8223229
五、管理及待遇
本次湘西自治州事業(yè)單位公開引進高層次人才,除按照事業(yè)單位人事相關規(guī)定管理外,同時實行以下管理及待遇:
1、試用期一年,試用期滿,考核合格者,由用人單位按有關程序辦理正式進人手續(xù)。實行最低工作年限制度,凡被招聘的人員須在湘西州工作服務5年(含試用期)以上,工作服務期未滿不能調離。
2、在湘西州服務期間,除正常執(zhí)行現(xiàn)行同類人員工資待遇外,還可享受以下待遇:
(1)由政府給予碩士研究生安家費1萬元、博士研究生安家費2萬元;
(2)5年服務期滿(含試用期),由政府給予碩士研究生一次性獎勵4萬元、博士研究生一次性獎勵8萬元。未達到5年服務期的,不享受服務期滿后的一次性獎勵待遇;
(3)在規(guī)定的服務期內(含試用期),由用人單位根據(jù)需要,免費提供過渡性住房。
(4)用人單位每年組織引進的高層次人才進行體檢,衛(wèi)生部門負責建立健康檔案,實行跟蹤服務。
(5)引進的高層次人才,可在其工作地或居住地落戶,其配偶、未婚子女及父母可隨本人遷移戶口。
(6)引進的高層次人才的子女入學,原則上根據(jù)本人意愿就近安排就讀,義務教育階段享受湘西自治州戶籍學生同等待遇。報考我州普通高中時,在同等條件下優(yōu)先錄取。
(7)招考引進的高層次人才,在服務期內利用法定假日或雙休日探視配偶(不同城居住、州內各縣市之間的除外),每月可據(jù)實報銷1次往返車船費;未婚的利用法定假日或雙休日探視父母(不同城居住、州內各縣市之間的除外),每年可據(jù)實報銷2次往返車船費。車船費的報銷程序,按同級財政部門有關規(guī)定辦理。
(8)按照“身份對等、雙向選擇、統(tǒng)籌調配、適當照顧”的原則,安置引進的高層次人才的配偶。
六、通過資格初審人員名單及面試、體檢、考察等公開引進工作安排將在湘西州人民政府網(wǎng)、湘西黨建網(wǎng)、湘西州人力資源與社會保障局網(wǎng)和湘西網(wǎng)公布,請密切關注。
七、報考人員應準確填報個人聯(lián)系方式,并在整個公開引進過程中保持通訊暢通,因個人通訊不暢造成的一切后果自負。
八、本簡章未盡事宜由湘西自治州委人才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解釋。
附件:1.湖南省湘西自治州2016年事業(yè)單位公開引進高層次人才崗位一覽表
2.湖南省湘西自治州2016年教育、衛(wèi)生類事業(yè)單位公開引進高層次人才崗位一覽表
3.報名登記表
湘西自治州委人才工作
領導小組辦公室
2016年7月28日
附件下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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